诈骗?以感情骗取钱财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以感情骗取钱财属于诈骗吗?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欺骗等手段,使被害人受蒙蔽而自愿放弃其财产或者提供其他非财产性利益的行为。诈骗罪是指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的客观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以感情骗取钱财的行为属于诈骗吗?这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一方面,这种行为常常使被害人因为感情的诱惑而陷入了金钱上的困境,甚至失去了自己的财产和尊严;另一方面,另一方面,行为人也常常因为这种行为而获得了财富和权力。因此,对于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学者们持有不同的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从诈骗罪的定义来看,诈骗罪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以感情骗取钱财的行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这种行为常常是利用被害人对自己感情的信任,从而使其自愿放弃自己的财产或者提供其他非财产性利益,从而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
那么,以感情骗取钱财的行为是否属于诈骗罪的客观行为呢?答案也是肯定的。因为这种行为具有诈骗罪的三个特征: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三是欺骗。行为人常常会编造一些美好的故事或者制造一些虚假的事实和情况,使被害人受蒙蔽而自愿放弃其财产或者提供其他非财产性利益。同时,行为人也常常会以某种方式隐瞒真相,使被害人无法了解真相,进而自愿放弃自己的财产或者提供其他非财产性利益。
以感情骗取钱财的行为是否属于诈骗罪,关键是要看其行为是否同时具备诈骗罪的三个特征: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三是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