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言语性骚扰,有关单位或个人需承担法律责任
言语性骚扰是指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强迫受害者配合,使对方感到不悦的行为。言语性骚扰是一种严重的人身权利侵犯,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那么,言语性骚扰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呢?
首先,言语性骚扰的实施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的规定:“禁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学习关系、工作关系等情形,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进行性骚扰或者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言语性骚扰行为已经导致了受害者的身体或者心理上的伤害,行为人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进行性交或者奸淫的,或者以其他方法违背妇女意志,使妇女遭受性侵犯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或者奸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外,言语性骚扰行为还违反了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或者雇主有责任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制止职工或者雇员的不当行为。如果单位或者雇主未采取预防措施,或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职工或者雇员受到言语性骚扰的,单位或者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处理言语性骚扰案件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有权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追究。对于单位或者雇主没有尽到预防义务,导致言语性骚扰案件发生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遭受言语性骚扰的受害者在法律上享有一定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的规定:“受害人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对受到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请求其精神损害抚慰。”
在处理言语性骚扰案件时,受害受害者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行为人涉嫌犯罪,受害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报案。在诉讼过程中,受害受害者有权获得经济上的支持,包括赔偿损失、精神损害抚慰等。
总之,言语性骚扰是一种严重的人身权利侵犯。行为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单位或者雇主也有责任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制止职工或者雇员的不当行为。在处理言语性骚扰案件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